药物 | 概述 |
糖皮质激素 | 目前治疗银屑病常用的疗法 头部和掌跖部宜用强效激素,弱效激素适用于面部和间擦部位(主要是身体皱褶部位,特别是腋窝、肛门生殖器和乳房下等部位)。一般部位常用软膏和乳膏。头部则多用溶液(丙二醇)和凝胶剂。局部封包疗法可明显提高药物作用强度。需要长期用药者宜采用间断疗法。 |
维生素D₃类似物 | 维生素D的合成形式,例如卡泊三烯和骨化三醇可减慢皮肤细胞的生长。这类药物可单独使用或与局部皮质类固醇一起使用。骨化三醇在敏感区域的刺激性较小。 |
维A酸 | 凝胶和霜剂(0.05%~0.1%)每日外涂对银屑病有良效。起效较慢,一般不作为一线药物单独使用。可与丙酸氯倍他索等糖皮质激素联合应用,皮损控制后继续应用他扎罗汀,逐渐停用糖皮质激素。 但孕妇,哺乳期及近期有生育要求的女性不建议使用。 |
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 | 如他克莫司和吡美莫司,可减少炎症反应。可用于皮肤薄嫩的区域如眼睛周围。不建议孕妇、哺乳期或备孕女性使用。 |
水杨酸 | 水杨酸洗发剂可减少头皮银屑病的厚屑。水杨酸软膏可以促进细胞代谢。与糖皮质激素或焦油联合应用时,可以提高后者的效果。 |
焦油类 | 包括煤焦油、松馏油、糠馏油和黑豆馏油等,配成5%浓度的软膏外用。 煤焦油对于慢性稳定性银屑病,头皮银屑病和掌跖银屑病疗效较好。禁用于脓疱型和红皮病型银屑病。可溶性煤焦油可用于沐浴,煤焦油香波用于洗头。煤焦油醑剂用于涂搽,对头部银屑病治疗有效。不建议孕妇或哺乳期的女性使用煤焦油治疗。 |
蒽林 | 常用于慢性斑块型银屑病。可配成软膏、糊剂和石蜡剂。常用浓度为0.05%~1.0%,从低浓度开始,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逐渐提高。勿用于面部和间擦部位,注意保护正常皮肤。 |
本维莫德软膏 | 2019年上市的酪氨酸蛋白激酶抑制剂,用于成人轻至中度稳定性寻常型银屑病的局部治疗。 |
药物 | 概述 |
甲氨蝶呤(MTX) |
系统治疗银屑病的标准用药,但长期用药可引起肝脏广泛性纤维化和肝硬化。 甲氨蝶呤适用于红皮病型、关节病型、脓疱型、寻常型银屑病及其他常规治疗效果较差者。有肝肾功能异常、妊娠或哺乳、白细胞计数减少,活动性感染性疾病、酗酒、免疫缺陷及其他严重疾病等时避免使用。 |
维A酸类 |
可以调节表皮增殖和分化以及免疫功能等,用于泛发性脓疱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严重斑块状银屑病,单独服用或与其他疗法联合应用,有较满意的疗效。 常用药物有阿维A酯、阿维A等。 |
糖皮质激素 | 不应常规系统用于银屑病。对红皮病型、关节病型和泛发性脓疱型银屑病,在用其他疗法(如甲氨蝶呤)无效或有禁忌的情况下,慎用。 |
免疫疗法和生物制剂疗法 | 环孢素A、他克莫司、霉酚酸酯等免疫抑制剂目前应用于严重型银屑病有较好疗效。 一些新型生物制剂,如TNF-α阻断剂(如依那西普、英夫利昔单抗和阿达木单抗等)、IL-12/23拮抗剂(如乌司奴单抗等)、IL-17拮抗剂(如司库奇尤单抗、依奇珠单抗和布罗达单抗等)的应用是银屑病治疗的新进展,但其价格昂贵,存在一定不良反应,临床应用仍需进一步观察。 |
抗菌药 | 部分银屑病常伴有急性扁桃体炎或上呼吸道感染,这些病例可应用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治疗,疗效良好。某些抗生素还具有免疫调节作用,如红霉素。 部分患者皮脂溢出部位有马拉色菌大量繁殖,可应用酮康唑洗剂治疗。 |
治疗方法 | 概述 |
日光浴 | 暴露在阳光下可能会改善银屑病的病情,建议在开始日光浴之前,咨询医生相关注意事项。 |
紫外线照射 | 紫外线可以治疗银屑病的皮肤病变。 短期副作用可能包括发红,瘙痒和皮肤干燥,严重者可致皮肤烧伤。定期保湿可以缓解不适 |
补骨脂素加长波紫外线(UVA) | 照射长波紫外线之前服用光敏药物补骨脂素,使长波紫外线更深入地穿透皮肤,可以持续改善皮损,经常用于严重病例。 短期副作用为恶心、头痛、灼痛和瘙痒。长期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和皱纹、雀斑、日晒敏感性增加,以及皮肤癌(包括黑色素瘤)的风险增加。 |
准分子激光 | 具有靶向性,只作用于发生病变的皮肤,不影响正常皮肤。与传统的光疗相比,准分子激光疗法疗程更少。副作用可能包括发红和起泡。 |
年龄 | 18岁~70岁 |
性别 | 男+女 |
入选标准 | 1.自愿参加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且可遵守研究方案的要求接受治疗及访视。 2.筛选时年龄≥ 18岁且≤70岁的男性或女性。 3.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银屑病史≥ 6个月,且随机前2个月内病情稳定。中重度的定义为:银屑病体表受累面积(BSA)≥10%,医生整体评价(sPGA)评分≥3分,银屑病面积与严重程度指数(PASI)评分≥ 12分。 4.育龄期女性筛选期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 5.自筛选期直至最后一次给药结束后6个月内,能够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排除标准 | 1.点滴状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患者,或药物导致的银屑病、其他皮肤病变(如湿疹)。 2.既往接受过以下银屑病治疗: (1)随机前2周内曾接受局部抗银屑病药物治疗; (2)随机前4周内曾接受PUVA和/或UVB治疗、非生物药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糖皮质激素、来氟米特、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环孢素、维A酸、中药及其制剂等,其中中药包括但不限于复方青黛丸(胶囊/片)、消银颗粒(胶囊/片)、郁金银屑片、银屑胶囊、克银丸、雷公藤多苷、复方甘草酸苷类等;中药汤剂;中药洗浴等); (3)随机前4周内曾使用融合蛋白类TNF抑制剂;随机前12周内曾使用单抗类TNF抑制剂; (4)随机前24周内曾使用IL-12/23抑制剂或IL-17抑制剂; (5)随机前正在接受其他处于5个半衰期内的其他药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PDE-4抑制剂,JAK抑制剂等); (6)既往使用TNF抑制剂或其生物类似药治疗无效或不耐受。 3.有结核病史,或活动性结核,或潜伏性结核,或临床表现疑似结核感染者。 4.伴有以下活动性感染,或有以下病史: (1)随机前4周内进行过全身系统抗感染治疗; (2)随机前8周内患有需接受静脉抗感染治疗的严重感染; (3)存在复发性、慢性或者其他活动性感染,经研究者判定参加本研究会增加受试者风险。 5.患有淋巴瘤或其他恶性肿瘤(以下病变除外:经过彻底治疗且5年以上没有任何复发迹象的皮肤原位鳞癌、基底细胞癌、原位宫颈癌)。 6.伴有严重的、进展性、或者未能控制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泌尿系统、肝胆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精神系统、心血管系统、胃肠系统或传染性疾病,且经研究者判定参加本研究会增加受试者风险。 7.受试者对试验药物及其辅料有超敏反应,或对阿达木单抗及其辅料有过敏史。 8.随机前12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有意向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2周内接种活疫苗。 9.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有以下异常: 血红蛋白<90 g/L; 白细胞(WBC)计数<3.5×10^9/L; 血小板<100×10^9/L; 血清肌酐超过执行检验的实验室的正常值上限; 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或丙氨酸转氨酶(ALT)超过执行检验的实验室的正常值上限2倍; 筛选时HBsAg、HBeAg、HCVAb、HIVAb、梅毒螺旋体抗体中任意一项阳性。HBsAg阴性、HBcAb和/或HBeAb阳性者应进一步进行HBV DNA检测,若大于等于所在研究中心实验室正常值范围上限,需排除。 10.孕期或哺乳期女性。 11.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除非研究者评估后判定不会增加受试者风险,或者不会影响受试者接受研究药物和参加研究的依从性。 12.经研究者判断,参加试验不能使受试者获益或者影响研究终点的评估。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1 | 第16周时PASI75 | 第16周 |
2 | 第4、8、12、24、32、48周时PASI75、PASI相对基线的平均改善率 | 第4、8、12、24、32、48周 |
3 | 第4、8、12、16、24、32、48周时PASI50、PASI90、PASI100 | 第4、8、12、24、32、48周 |
4 | 第4、8、12、16、24、32、48周时医生整体评价(sPGA)达清除或几乎清除(sPGA=0或1)的受试者比例 | 第4、8、12、24、32、48周 |
5 | 第4、8、12、16、24、32、48周时体表受累面积(BSA)较基线变化 | 第4、8、12、16、24、32、48周 |
6 | 第4、8、12、16、24、32、48周时皮肤生活质量指数(DLQI)较基线变化 | 第4、8、12、16、24、32、48周 |
7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安全性评价 | 整个试验期间 |
8 | 给药前、第4、16、24、32周以及末次研究用药后4周抗药抗体(ADA)阳性率和中和抗体(NAb)阳性率 | 给药前、第4、16、24、32周以及末次研究用药后4周 |
9 | 给药前、第2、4、12、16、24、32、48周谷浓度 | 给药前、第2、4、12、16、24、32、48周 |
10 | 药代动力学参数(AUC0-tau、Ctrough,ss、Cmax,ss) | 给药前、第2、4、12、13、15、16、24、32、48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