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对苯二氮卓受体激动剂类药物或研究药物中的成份过敏 |
2 | 入组前7天内或少于5个药物半衰期内,使用过或预期使用可能会损害受试者警觉性、智力功能和行为的药物,如抗胆碱药物、记忆增强药物等。除外用药剂量在入组前已至少稳定1个月,且在研究期间不改变给药方案的情况 |
3 | 入组前14天内或少于5个药物半衰期内使用过调节睡眠功能或影响睡眠的药物或保健品 |
4 | 需要长期使用甲状腺或糖皮质激素替代药物(如甲状腺素片、甲硫咪唑、戈舍瑞林等),除外用药剂量在入组前已至少稳定6个月,且在研究期间不改变给药方案的情况 |
5 | 入组前14天内跨越3个或3个以上时区工作或生活 |
6 | 入组前曾经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且末次用药/治疗时间距入组时间未超过30天 |
7 | 入组前30天内因减肥计划或改变运动习惯而影响睡眠 |
8 | 入组前3个月内因工作关系/生活重大变故改变作息时间 |
9 | 入组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除外) |
10 |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充血性心衰(纽约心脏协会分级≥3级)或其他严重的心脏疾病;或患有高血压且经联合2种或以上降压药物治疗无法降至正常范围内(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
11 | 既往有癫痫、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神经发育迟滞、认知障碍病史 |
12 | 既往有重度睡眠呼吸暂停病史,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显著影响睡眠的不宁腿综合征或周期性腿动病史 |
13 | 导入期PSG监测的低通气指数(AHI)>10次/小时,或周期性腿动指数(PLMSI)>25次/小时 |
14 | 毒品筛查呈阳性者,或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
15 | 既往有青光眼病史或导入期眼压超过正常值上限且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
16 | 入组前6个月内有酗酒史者[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50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高度白酒(酒精量40 %以上)40 mL,或葡萄酒(酒精量为12 %)150 mL]或入睡前无法克制的饮酒者 |
17 | 入组前6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10支者或入睡前无法克制的吸烟者 |
18 | 患有其他无法控制的或严重的合并疾病,如伴有肺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肝脏、肾脏疾病等 |
19 |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指标在以下范围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5倍正常值上限;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 |
20 | 筛选时HAMA焦虑量表评分>14分 |
21 | 筛选时HAMD抑郁量表≥18分 |
22 | 妊娠、哺乳期妇女,或者有受孕/生育能力者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和停止治疗后3个月内采取公认有效的方法避孕 |
23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