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临床上有食物、药物过敏史,尤其对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有过敏史,或因医学原因禁忌服用本研究药物; |
2 | 患有神经/精神、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 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功能、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等慢性病史或严重疾病史,或其他临床发现显示有疾病存在,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疾病及生理条件者; |
3 | 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乙肝、丙肝、HIV、梅毒)、心电图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 |
4 |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或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者; |
5 | 筛选前3个月内入组过药物临床试验者; |
6 | 筛选前3个月内,过量饮酒,平均每周超过14个酒精单位(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用任何酒精制品或酒精检测结果阳性者; |
7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数量>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吸烟者; |
8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 |
9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者(累计超过400 mL); |
10 | 在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奥美拉唑、苯巴比妥、地塞米松、新霉素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米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 |
11 | 筛选前14 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者; |
12 | 入住前72h内有影响药物代谢的特殊饮食(如火龙果、芒果、柚子,含黄嘌呤、咖啡因的饮料等)者; |
13 | 入住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
14 | 有吞咽困难、不能整片吞服药物或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
15 |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
16 | 伴有任何凝血功能障碍等疾病(如维勒布兰德氏病或血友病)或有出血性疾病病史者; |
17 | 女性受试者正处于怀孕或哺乳期或血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18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19 |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20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所提供的饮食和相应规定者。 |
21 |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的其它因素。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