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亚硝基脲类(如卡莫司汀、洛莫司汀等)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已知的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
2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治疗。 |
3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者。 |
4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系统性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
5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CYP3A4的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底物者。 |
6 | 对研究药物的任何辅料或紫杉烷类药物有过敏史(CTCAE 5.0 等级评价≥3 级)者。 |
7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8 |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9 |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10 | 筛选期HCV 抗体(+)或活动性乙型肝炎(HBV DNA>2000 IU/ml),以及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须接受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或给药前体温>38℃且无法解释者)。 |
11 |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有心肌梗塞、心绞痛、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架桥外科病史;基线期心电图QT/QTc间期延长者(QTcF>480ms,Fridericia公式:QTcF=QT/RR0.33, RR=60/心率);基线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控采集(MUGA)技术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II级及以上;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尽管使用了最优治疗,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95 mmHg);既往或当前患有心肌病。 |
12 | 有难以控制的第三腔隙积液(eg. 大量的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13 |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
14 | 已知患有黄斑囊状水肿等视觉损伤者。 |
15 |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
16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