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
2 | 过敏体质,或对本药组分及其类似物过敏者; |
3 | 对乳糖不耐受或/和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乳糖分解酵素功能不全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
4 | 有酗酒史(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用任何酒精制品者; |
5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献血者; |
6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
7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了任何改变胃肠道环境(如质子泵抑制剂泰妥拉唑、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埃索美拉唑等;H2拮抗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法莫替丁等;抗酸剂碳酸氢钠、氧化镁、氢氧化铝、三硅酸镁等;胃黏膜保护剂硫糖铝等)或肝酶活性(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地塞米松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环丙沙星、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甲硝唑、酮康唑、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奥美拉唑等)的药物; |
8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 |
9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
10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11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
12 | 经临床医师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
13 | 有冠心病、脑血管病、心力衰竭、高/低血压等病史; |
14 | 有非体位性或体位性低血压病史或筛选时出现体位性低血压; |
15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或梅毒初筛阳性; |
16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
17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
18 |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
19 |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20 | 有晕针晕血史者; |
21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22 |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
23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24 |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者,不得入选。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