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对左旋氨氯地平、氨氯地平和阿托伐他汀制剂或者任意药物组分有过敏史或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史,或有其他过敏疾病史;曾出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等过敏史者; |
2 |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血液学、免疫学(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代谢异常等病史或有肿瘤病史、肝脏疾病史、肌病史、糖尿病史、高血压病史、心脑血管病史、出血史或出血倾向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
3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
4 | 给药前三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
5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胸部CT及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 |
6 | 收缩压<90 mmHg 和/或舒张压<60 mmHg; |
7 |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8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以及梅毒初筛阳性; |
9 |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三个月内服用过其他研究药物,或入组过其他的医学或药物临床试验; |
10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献血者; |
11 | 筛选前三个月内有抽烟习惯(每天超过5支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2 | 筛选前嗜酒(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mL,或烈酒25mL,或葡萄酒100mL)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用任何酒精制品或酒精呼气测试结果>0mg/100mL者; |
13 |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或在过去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三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
14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CYP3A4强抑制剂或中度抑制剂咪唑类抗真菌药(酮康唑、伊曲康唑)、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红霉素、克拉霉素、泰利霉素)、丙型肝炎蛋白酶抑制剂(特拉匹韦、波西普韦)、HIV 蛋白酶抑制剂(沙奎那韦、利托那韦、洛匹那韦、替拉那韦、福沙那韦等)及 CYP3A4诱导剂(依法韦仑、利福平等)和/或服用 P 糖蛋白抑制剂(如环孢霉素等)]者; |
15 | 给药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者; |
16 | 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保健品或中草药者; |
17 | 在筛选前7天内过量食用过影响代谢的食物,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 |
18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饮用或服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酒精的饮料和食品者(包括巧克力、咖啡、可乐及任何富含黄嘌呤的食品); |
19 | 给药前72小时内食用过葡萄柚(西柚)水果或含有葡萄柚(西柚)成分的产品者; |
20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21 | 采血困难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
22 | 服药当日处于月经周期的女性受试者; |
23 | 因为其他原因受试者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