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已知为胆管细胞癌(ICC)或混合型肝癌、肉瘤样肝癌以及肝纤维板层癌 |
2 | 5年内曾罹患除HCC之外的恶性肿瘤;但是研究治愈的局限性肿瘤除外,包括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前列腺原位癌等 |
3 | 在随机前4周内,曾接受肝脏的手术和/或针对HCC的局部治疗或试验用药物治疗;在随机前2周内,对骨转移病灶进行过姑息性放疗。既往治疗引起的毒性反应(脱发除外)未恢复至≤1级(NCI-CTC AE v 5.0)。 在随机前2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肝癌作用的中药制剂 |
4 | 筛 选 时存在未 控制 的心 包积 液、未控制的胸腔积液或临床上明显的 中度 腹腔积液,定义为达到以下标 准 :筛选时 ,具有 临床 症状 和 体格检查 可检测到 胸 、 腹腔积液 或 在 筛选过程 中,胸 、 腹腔积液需要 进行 穿刺抽液 和 或腔内给药治疗 |
5 | 在随机前6 个月内有消化道出血病史;有门静脉高压患者,研究者认为出血风险高的患者(包括有出血风险的中重度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局部活动性消化道溃疡以及持续大便隐血阳性),需要进行胃镜检查,排除有“红色征”的患者。如果胃镜检查历史有“红色征”,需排除入组 |
6 | 目前患有≥3 级(NCI-CTC AE v5.0)胃肠道或非胃肠道瘘管 |
7 | 门静脉主干癌栓同时累及对侧门静脉分支,或同时累及肠系膜上静脉。下腔静脉癌栓需排除入组。 |
8 | 原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入组前12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级以上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卒中,或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心脏彩超检查LVEF(左室射血分数)<50%。校正的QT间期(QTc)>480ms(使用Fridericia方法计算,若 QTc异常, 可间隔 2 分钟连续检测3次,取其平均值)。药物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BP)≥150 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基于≥2次测量获得的≥3个BP读数的平均值)。既往曾经发生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 |
9 | 具有重大 出 凝血障碍 或 其他 明显的出血倾向 证据:在入组前2周内出现任何原因的临床显著的咯血或肿瘤出血;在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过血栓形成或栓塞事件;在入组前2周内使用出于治疗目的的抗凝治疗(低分子量肝素治疗除外);需要接受抗血小板治疗。当前或近期(在入组前10天)使用过阿司匹林(> 325 mg/d)、氯吡格雷(> 75 mg/d)或使用双嘧达莫、噻氯匹定或西洛他唑进行治疗。转移病灶侵犯大血管,呼吸道或中纵隔,且有明显出血风险的患者。 |
10 | 在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中大型手术治疗,但是不包括诊断性活检 |
11 | 已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
12 | 患有严重的未愈合伤口、活动期溃疡以及未经治疗的骨折 |
13 | 在随机前 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
14 | 在过去2年内,患有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即免疫调节药物、皮质激素类药物或免疫抑制性药物);但是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因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而接受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不被视作全身治疗,允许使用和入组 |
15 | 曾患有明确的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的病史,除非是局部放疗引起;已知活动性结核,或入组前 1 年内接受过抗结核治疗者。 |
16 | 在筛选时需要使用全身性抗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的任何严重的急、慢性感染,不包括病毒性肝炎 |
17 |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 |
18 |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实体器官移植 |
19 | 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抗血管生成靶向药物有严重过敏史。 |
20 | 既往曾接受过其他抗PD-1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PD-1/PD-L1的免疫治疗。 |
21 | 研究者认为的其他不合适入组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