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对试验药品及其辅料(如:微晶纤维素,预胶化淀粉,聚维酮K30,交联聚维酮,硬脂酸镁,胶态二氧化硅,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等)有过敏史,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 |
2 | 有酗酒史(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ml)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者 |
3 | 血清钙值低于2.08mmol/L者 |
4 | 有癫痫发作风险或有癫痫既往史者(通过问诊) |
5 |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 450 mL) |
6 |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28 天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
7 |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14 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 |
8 |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 8 杯以上,1 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
9 |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三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物或其类似药物,或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 |
10 | 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葡萄柚和/或富含黄嘌呤的饮食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11 | 最近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 |
12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
13 |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
14 | 不能耐受高脂餐的受试者(此条只适用于参与餐后试验的受试者) |
15 | 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 |
16 |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
17 | 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或发现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
18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任一检查结果阳性者 |
19 |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药物给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
20 |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48 小时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
21 |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一周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
22 | 研究药物给药前 48 小时内吸食过烟草或使用过任何类型的烟草产品者,或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超过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者 |
23 | 精呼气及尿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
24 | 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次临床试验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