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病毒学检查等)、胸部 CT 检查、腹部 B 超等检查异常,经研究者判定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2 | 患有研究者认为有证据显示的重度或未能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如重度肝损,间质性肺病);目前不稳定的/失代偿的心肺功能;未控制的高血压;肠激惹综合征,克罗恩氏病,溃疡性结肠炎等导致慢性胃肠功能紊乱的疾病; |
3 | 有肿瘤病史者; |
4 | 有风湿免疫性疾病病史者; |
5 | 入组前 3 个月内发生过任何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感染; |
6 | 入组前 2 个月内曾去过结核疫区。有结核病史或活动性结核证据者,或胸部CT 检查结果阳性者;注:结核疫区指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巴基斯坦。 |
7 | 入组前 3 个月内有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病史者或水痘病史者; |
8 | 怀疑对研究药物或研究药物中的任何成份过敏,或为过敏体质者; |
9 | 入组前 1 个月内发生过任何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急性疾病者; |
10 | 入组前 1 个月接受活疫苗或减毒疫苗的免疫接种; |
11 | 筛选时心电图检查 QTcF > 450 ms 者(Fridericia’s 公式:QTcF = QT/(RR)1/3),或者心电图中其他经研究者判定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12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HIV 抗体阳性者,或梅毒抗体检查阳性者; |
13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 |
14 | 参加本次试验筛选前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
15 | 入组前接受过 JAK 抑制剂(如托法替布)或任何其它类似结构药物治疗者; |
16 | 入组前 14 天内用过其他药物者,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及保健品(常规补充性维生素除外);或首次用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与本品可能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 CYP3A4、CYP2C19 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氟康唑、咪康唑、红霉素、克拉霉素、利托那韦、硝苯地平、地尔硫卓、维拉帕米等)、CYP3A4 诱导剂(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苯巴比妥、圣约翰草等)、免疫抑制类药物(如环孢霉素 A、山地明、赛斯平、雷帕霉素、霉酚酸酯、硫唑嘌呤、他克莫司、甲氨蝶呤、甲基强的松龙等); |
17 | 试验前 3 个月内参加献血(献血量≥ 200 mL)、骨髓、或外周血干细胞捐献;在服用试验用药后 6 个月内计划做器官捐献(包括血液、骨髓、外周血干细胞);男性在服用试验用药后 6 个月内计划捐献精子; |
18 |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 8 杯以上,1 杯=20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
19 | 入组前 48 小时内和整个试验期间,服用任何含葡萄柚、石榴、杨桃成份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食物或饮料;或服用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例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吸食任何烟草制品;或饮酒及剧烈运动; |
20 | 酒精呼气检查阳性者; |
21 | 入院时尿液毒品筛查检测阳性; |
22 | 既往酗酒(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 28 个标准单位(1 标准单位含 14 g 酒精,如 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试验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 14 个标准单位)者; |
23 | 试验前 3 个月至研究首次给药前 48 小时每日吸烟量大于 3 支者; |
24 |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道、免疫、血液、内分泌、代谢、癌症、精神神经等); |
25 |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