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筛选时,有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疾病及代谢异常等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
2 | 筛选时经研究者判断,有异常且有临床意义的生命体征结果、体格检查结果、实验室检查结果、胸片结果和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 |
3 | 筛选前3个月内有低血糖病史; |
4 | 筛选前4周内有严重感染、外伤或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者; |
5 | 已知的严重过敏(如对3种以上过敏原过敏、影响下呼吸道的过敏性哮喘、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过敏)或已知对本研究试验用药物成分有过敏史者; |
6 | 在筛选前4周内使用了任何影响胰岛素降糖作用的药物(例如皮质类固醇、丹那唑、二氮嗪、利尿剂、肾上腺素、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胰高血糖素、生长激素、甲状腺激素、β-受体阻滞剂)等者; |
7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梅毒非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艾滋病抗体(Anti-HIV)、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梅毒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1.0 IU/L者; |
8 |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中草药、非处方药、保健品(常规补充维生素除外)者; |
9 | 筛选前6个月内献血≥ 200 mL,或有过任何成分献血,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失血总量≥ 200 mL,或有输血史、血制品使用史者; |
10 | 经研究者判断有任何类型的贫血者(男性:血红蛋白< 120 g/L); |
11 |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 |
12 | 筛选前3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定义为每周饮用量大于等于14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或筛选时酒精呼吸测试结果呈阳性(> 0.0 mg/100mL)者; |
13 |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时违禁药物(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尿检呈阳性者; |
14 | 筛选前3个月内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者; |
15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或医疗器械,随机并使用研究性药物或医疗器械)、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16 | 有任何食物过敏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对乳糖不耐受等) |
17 | 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和/或采血困难者; |
18 | 经研究者评价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