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
2 |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他达拉非及其辅料或类似物过敏者; |
3 |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
4 | 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5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 |
6 |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
7 |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服药前2天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试验期间不能放弃饮酒,或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mg/100ml者; |
8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者;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
9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周内有剧烈运动,或住院期间不能停止剧烈运动者; |
10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黄嘌呤类(咖啡因、茶碱、可可碱和马黛因)食物或饮料,包括葡萄柚、咖啡、茶、巧克力等; |
11 |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色觉检查、听力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等; |
12 | 经研究医生判断有可能对研究结果造成影响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骨骼肌肉系统等慢性或急性疾病史者;眼科及耳鼻喉科相关疾病史者(如患有遗传性视网膜退化症、色素性视网膜炎者;既往有非动脉性前部缺血视神经病变(NAION)病史者;突发性耳聋等); |
13 | 有药物片剂吞咽困难者; |
14 | 不耐受皮肤穿刺,晕血晕针或采血血管条件差者; |
15 | 乳糖不耐受者(如喝牛奶腹泻); |
16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者; |
17 | 阴茎存在解剖学缺陷如异常弯曲、海绵体纤维化、阴茎硬结症者; |
18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原因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