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过敏体质者或对研究产品的任何已知成分过敏; |
2 | 已知的目前罹患盆腔炎性疾病、宫颈炎和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 |
3 | 患有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VCC)、滴虫阴道炎(TV)、需氧菌性阴道炎(AV); |
4 | 筛选前 14 天内使用过及预计试验期间使用阴道灌洗或其他阴道内治疗; |
5 | 已知的患有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增生或子宫腺肌症,研究者认为需要干预治疗者; |
6 | 筛选前 14 天内局部或全身使用过及预计试验期间需要接受抗菌药物或抗微生物治疗的患者; |
7 | 筛选前 2 月内有妇科手术史者; |
8 | 筛选时阴道窥器检查结果显示有明显的阴道黏膜损伤者(如黏膜水肿、充血、溃疡、糜烂); |
9 | 既往有心血管、肝脏、肾脏、肺部、消化道、神经系统、代谢异常、泌尿生殖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病史,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受试者的安全; |
10 |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者:血红蛋白(HGB)<100g/L;白细胞(WBC)计数<3.5×10^9/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1.5×10^9/L;血小板(PLT)计数<80×10^9/ L;血肌酐(Cr)>1.5 倍正常值上限(ULN);尿素氮(BUN)>1.5 倍正常值上限(ULN);谷丙转氨酶(ALT)>1.5 倍正常值上限(ULN);谷草转氨酶(AST)>1.5 倍正常值上限(ULN);碱性磷酸酶(ALP)>1.5 倍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
11 |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临床研究者; |
12 | 筛选前 2 个月至试验结束后 6 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筛选时妊娠试验为阳性; |
13 | 筛选时距上次终止妊娠 60 天内者; |
14 | 哺乳期、绝经后女性; |
15 |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影响研究药物评估的身体状况/合并手术/用药/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 |
16 | 存在其他任何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