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 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年龄:18 至 75 岁(含界值),男女均可;
3、入组受试者必须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Ib 期队列 3、10、11 肝细胞癌入组标准详见下列描述)的晚期或转移性肿瘤(不能切除),未接受过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失败,没有标准治疗或者受试者拒绝标准治疗:
-Ia 期:晚期实体瘤受试者或淋巴瘤受试者,入组受试者的肿瘤特性参考但不限于下 列 Ib 期肿瘤类型;
-Ib 期:特定原发肿瘤类型的受试者:队列 肿瘤类型 入组标准
CRC, ≥ 3L
1)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患者;
2) 既往至少接受过包含氟尿嘧啶、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在内的二线标准治疗并失败。治疗失败定义为在治疗期间或最后一次标准治疗完成后 3 个月内发生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的毒性;
(注:1. 每一线的治疗包括以上一种或多种化疗药物的用药时间≥1 个周期。2.3 种化疗药物均应使用。3.允许既往辅助/新辅助治疗。如果辅助/新辅助治疗期间或治疗完成后 6 个月内发生复发或转移,则认为该辅助/新辅助治疗是一线全身治疗失败。4.允许既往的抗肿瘤治疗方案包括化疗联合抗 EGFR 或抗 VEGF。 )
4、ECOG 评分体能状态为 0 或 1 的受试者;
5、根据 RECIST v1.1(实体瘤),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既往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病灶[不接受仅骨转移或仅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作为可测量病灶];或根据 Lugano 2014 标准(淋巴瘤)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评价或可测量病灶。CS1001-101,版本号:6.0 CS10019
(注意:对于淋巴瘤,受试者必须存在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即 ≥ 1 个结节病灶(最长径 > 1.5 cm),或者 ≥ 1 个结外病灶(最长径 > 1.0 cm,如肝脏结节病灶);或者至少有可评价病灶,即 PET/CT 检查显示淋巴结或结外局部摄取高于肝脏且特征符合淋巴瘤表现。 )
6、受试者需提供用于生物标记物分析的肿瘤组织样本。样本可以是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处理的肿瘤样本[10 张未染色切片(适用于 Ia 期入组前已确认存在 MSI-H 或 dMMR的受试者及 Ib 期队列 4 的受试者和队列 12 的受试者)或 7 张未染色切片(适用于其他受试者);
-如果医学监查员批准,可提交少于指定数目的未染色切片];
-如果无存档的肿瘤组织样本,则受试者必须愿意在开始治疗前 42 天内进行肿瘤病灶活组织检查,以获得相应肿瘤样本(获取标本的数量根据活检情况决定)。提供肿瘤组织样本对Ib期队列 12 中安全性观察阶段的受试者为可选。;
7、至少 3 个月的预期生存期,可对安全、有效性资料进行随访;
8、受试者如过去曾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应在以往治疗的毒性反应恢复至基线水平(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或 CTCAE v4.03 等级评分≤ 1 级后才可入组;
9、足够的器官及骨髓功能,无严重的造血功能异常及心、肺、肝、肾功能异常和免疫缺陷 在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未接受如输血、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其他医 学支持):
- ANC ≥ 1.5×109/L;
-血小板 ≥ 100×109/L; Ib 期:对于 HCC 受试者,血小板 ≥ 80×109/L;
- 血红蛋白 ≥ 9 g/dL;
-血清肌酐 ≤ 1.5 倍正常值上限(ULN),肌酐清除率 > 60 mL/min(依据 Cockcroft Gault 公式估算)可入组(注:仅当血清肌酐高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 1.5 倍时需要确认肌酐清除率);
-血清总胆红素 ≤ 1.5 倍 ULN(不包括 Ib 期 ESCC≥2L 的受试者, ESCC≥2L 的受试者相关标准详见相应入组标准);
- Ia 期: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2.5 倍 ULN;Ib 期(不包括 Ib期 ESCC≥2L 的受试者, ESCC≥2L的受试者相关标准详见相应入组 标准):AST、ALT ≤ 2.5 倍 ULN;对于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AST、ALT ≤ 5 倍 ULN;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或血浆凝血酶原时间(PT) ≤ 1.5 倍 ULN;
10、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应同意从签署 ICF 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