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入组前4周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
2 | 已知或怀疑对PDE5类抑制剂、枸橼酸爱地那非或其中的组分(包括矫味剂)过敏或禁忌者。 |
3 | 有心血管系统疾病者(例如高血压、高血脂、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类疾病);过去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或中风史以及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不稳定性心绞痛、心力衰竭或有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疾病史。目前正在服用任何剂型的硝酸酯类或NO供体类药物。 |
4 | 已知患有色觉异常、视网膜色素膜炎、黄斑变性等眼部疾病者或有眼部手术史(如白内障手术)者。 |
5 | 有任何其它临床严重疾病史或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疾病或肺部、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疾病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 |
6 | 曾经患过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例如:进行过肝脏、肾脏或胃肠道部分切除手术者)。 |
7 | 入组前(筛选期)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等)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8 | 入组前心电图和生命体征检查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收缩压<90mmHg或>140mmHg,舒张压<55mmHg或>90mmHg;心率<50bpm或>100bpm)。 |
9 | HIV检测阳性者或梅毒检测阳性者。 |
10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或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
11 | 入组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 |
12 | 入组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摇头丸、KEN粉、麻古类)或入组前一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海洛因、冰毒类)者,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呈阳性者。 |
13 | 入组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类;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14 | 入组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 |
15 | 外周静脉通路条件差者。 |
16 | 入组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失血量超过400ml或者输注过任何血液或者血液制品。 |
17 | 入组前3个月每日超过5支的吸烟史(或相当数量的烟草吸入)或者每日吸烟少于5支,但住院期间无法戒烟者。 |
18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19 | 入组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20 | 入组前48h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
21 | 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的临床研究。 |
22 |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23 | 在入选整个试验期间至受试者出组后3个月内,受试者及其配偶不愿意或不能采取如下医生认可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子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结扎、禁欲等。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