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
2 | 有心、肝、肾、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者; |
3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 |
4 | 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5 |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严重过敏体质(如对药物、食物过敏者); |
6 | 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 |
7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者; |
8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
9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饮食含黄嘌呤类(咖啡因,茶碱,可可碱,和马黛因)的食物、饮料,包括葡萄柚、咖啡、茶、巧克力等; |
10 | 在服药前48h内存在剧烈运动,或住院期间不能停止剧烈运动者; |
11 |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日吸烟量≥5支者,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
12 |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服药前2天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
13 | 有片剂吞咽困难者; |
14 | 不耐受皮肤穿刺,晕血晕针者; |
15 |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
16 | 有凝血异常或伴有以下出血风险的患者:先天性或获得性出血疾病;活动期胃肠道溃疡疾病;细菌性心内膜炎;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功能异常;有出血性卒中病史;未控制的重度高血压;近期接受脑、脊柱或眼科手术; |
17 |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
18 |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19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