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既往恶性肿瘤史,以下几种情况除外: a. 采取根治性方法治疗的恶性肿瘤,筛选前已有2 年多未出现活动性疾病,治疗医生认为复发风险较低。注:只要符合其他合格标准,正在接受激素治疗的受试者也可参与本研究。 b. 已得到充分治疗的恶性雀斑样痣黑色素瘤,目前未出现发病迹象,或已经充分控制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c. 原位癌得到充分治疗,目前未出现发病迹象。
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 < 1.0 x 109/L 或血小板计数< 75 x 109/L;对于患有骨髓疾病的受试者,ANC < 0.75 x 109/L 或血小板计数< 50 x 109/L。不接受进一步生长因子或输血的前提下,外周血计数只有在筛选期间高于以上水平,那么受试者将被认为有入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