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筛选期研究者判断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正常值参考范围(包括临界值):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60~90 mmHg、脉搏:60~100次/分钟、体温(额温):35.5~37.2℃]、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血妊娠(-7~-1天)、血清病毒学(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2 | 已知或疑似对头孢菌素类药物(包含头孢羟氨苄胶囊辅料成分)或其他类似物过敏者; |
3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 |
4 | 有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代谢异常等任何慢性或严重疾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 |
5 | 现患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
6 | 在筛选期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7 | 过敏体质者; |
8 | 既往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9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 |
10 |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0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可、巧克力等)者; |
11 | 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黄嘌呤或葡萄柚或其他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
12 | 既往酗酒,每周摄入超过40g酒精者(酒精量(g)=酒精度×毫升×0.8),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 |
13 | 筛选前2 周内使用任何处方或非处方药物者(包括化药、保健品、中草药/中成药); |
14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天,给药前48小时内吸烟者,及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5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
16 |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
17 | 筛选前3个月内,曾使用过激素替代疗法(除激素类避孕药); |
18 | 药物滥用尿液筛查(包括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阳性者; |
19 |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
20 |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怀孕的女性,以及在整个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避孕环、结扎等)的男性或女性; |
21 | 筛选前14天内进行过无防护性性行为者; |
22 | 给药前48小时内有剧烈运动者; |
23 | 有晕针或晕血史;或对穿刺采血疼痛不耐受; |
24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宜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