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既往或正在进行内分泌治疗的前列腺癌患者(手术去势或其他内分泌治疗包括GnRH受体激动剂、GnRH受体拮抗剂、抗雄激素、雌激素、醋酸甲地孕酮等),但对于行前列腺切除术、放疗或冷冻疗法的前列腺癌患者,若其接受的新辅助内分泌治疗/辅助内分泌治疗不超过6个月,且在筛选前终止上述治疗超过6个月者除外; |
2 |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前列腺手术或计划试验期间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 |
3 | 确诊或怀疑为激素抵抗性前列腺癌的患者; |
4 | 既往接受过垂体切除术或肾上腺切除术或有垂体病变的患者; |
5 |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接受过5-α还原酶抑制剂(非那雄胺、度他雄胺、依立雄胺等)治疗的患者; |
6 | 既往使用过戈舍瑞林的患者; |
7 | 使用过任何研究药物、研究用生物制品或研究用医疗器械装置,且至筛选访视时停用不足1个月或相应药物的五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的患者; |
8 | 有重度哮喘病史、过敏性反应或严重的荨麻疹和/或血管源性水肿; |
9 | 5年内诊断的其他癌症疾病,但手术切除的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除外; |
10 | 6个月内有以下病史者: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冠脉血运重建术病史,纽约心脏协会(NYHA)分级≥II级心功能不全、严重不稳定室性心律失常;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者; |
11 | 用药后血压控制不佳的高血压病患者(筛选访视时SBP≥160 mmHg或DBP≥100 mmHg); |
12 | 接受香豆素类抗凝药治疗的患者; |
13 | 1型糖尿病或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筛选访视时糖化血红蛋白>8%); |
14 | 筛选访视时QT/QTc间期延长(QTc≥450 ms)或应用可能延长QT/QTc间期的药物,或先天性长QT综合征的患者; |
15 | 酗酒、吸毒、药物滥用者; |
16 | 有生育能力但试验期间不愿采取避孕措施的患者; |
17 | 正在服用抗乙肝病毒药物或需要药物治疗的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需要药物治疗者须同时满足如下2个条件:1. HBV DNA 水平:HBeAg 阳性患者,HBV DNA ≥20 000 IU/ml( 相当于105 拷贝/ml) ;HBeAg阴性患者,HBV DNA≥2000IU/ml( 相当于104 拷贝/ml) ;2. ALT ≥2 x ULN); |
18 |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者; |
19 | 已知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一辅料,或其他GnRH类似物过敏者; |
20 |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入组的情况(如前列腺癌转移至椎体导致脊髓压迫、肺间质性病变、其他严重疾病等)。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