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对格列齐特或其辅料或对磺酰脲类或磺胺类降糖药或其辅料有过敏史,或曾出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和/或食物过敏史者; |
2 | 有低血糖病史或糖尿病家族史者; |
3 | 空腹血糖浓度≥6.1mmol/L或≤3.8mmol/L; |
4 | 糖化血红蛋白≥6.20%; |
5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
6 |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
7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曾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
8 | 筛选至给予试验用药品前发生急性疾病或有合并用药者; |
9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
10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11 | 不能耐受高脂餐或不耐受乳糖(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12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3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约含18毫升酒精≈355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阳性(大于0.0mg/100ml)者; |
14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
15 |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尿药筛查结果阳性者; |
16 | 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或使用过CYP2C9或CYP2C19的抑制剂或诱导剂者; |
17 | 筛选前14天内使用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者; |
18 | 筛选前14天内摄取过量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19 | 给予试验用药品前48小时内摄取过巧克力、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者; |
20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
21 | 病毒性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筛查阳性者; |
22 |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处在哺乳期或妊娠试验结果阳性者; |
23 | 给予试验用药品前3个月内使用过试验用药品,或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试验者; |
24 | 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因素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