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肿瘤已侵犯大血管; |
2 | 4周内接受过放射治疗、激素治疗、生物治疗或化疗者; |
3 | 曾有以下手术或外伤: 1] 4周内接受过较大的外科手术,开放活检或重大外伤或预计试验期间需要进行大手术的患者; 2] 8周内进行过肝切除,开胸手术,较大的神经外科手术; 3] 48 小时内进行过穿刺活检或其他较小的外科手术(与本试验相关的检查除外); 4] 曾进行过心血管外科手术或其他心脏或血管支架手术、血管成形术;5] 有严重的、不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 |
4 | 有以下心脑血管情况:1] 曾有或现患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2] 有心绞痛的活动性冠心病或需服药以防心绞痛发作的冠心病患者;3] 12个月内有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 4] 药物治疗后未能控制的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50 mm Hg或舒张压≥100 mm Hg); 5] 有重大血管疾病(如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颈内动脉狭窄); |
5 | 曾有以下消化道疾患:1] 6个月内出现过腹部瘘、胃肠穿孔或腹腔脓肿者;2] 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溃疡恶变;3] 6个月内有活动性消化道出血; |
6 | 出血、凝血及抗凝血药物:1] 有出血(包括咯血)或凝血性疾病; 2] 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及其他抗血小板凝集的中西药物者; |
7 | 恶性血液系统疾病(包括淋巴瘤)或病理分型为鳞癌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
8 | 有肾小球肾炎或肾病综合症病史者; |
9 | 4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者; |
10 | 有其他难以控制的临床问题(如艾滋病毒、丙肝病毒感染或活动性乙型肝炎、或其它严重慢性感染及严重的精神、神经系统疾病等)。 |
11 | 育龄期不能采取避孕措施的受试者,符合以下标准者除外:1] 自然情况下闭经 12 个月或自然情况下闭经 6 个月且血清中卵泡刺激激素水平<40mLU/mL; 2] 两侧卵巢切除术合并/不合并子宫切除术6周后; 3] 使用下列一种或多种可接受的避孕法: a) 绝育术(男伴双侧输精管接扎术、切除术) b) 激素避孕(植入式、贴片式、口服式) c) 宫内节育器、双重屏障法 4] 能在整个研究期间采用可靠的避孕措施,并坚持到停用研究药物后 30天者; |
12 | 有同类药物过敏史、过敏体质或现患过敏疾病者; |
13 |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