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每天吸烟超过10支的的吸烟者。在整个试验期间不允许吸烟。 |
2 | 正在服用或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服用过影响试验结果药物者。 |
3 | 经研究者判断,正在接受可能显著影响试验结果的非药物治疗(包括中医治疗)。 |
4 | 在给药前3个月内参与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者。 |
5 | 在首次给药前12周内献血或失血≥400ml者。 |
6 |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病史。 |
7 | 有临床意义的药物过敏史或特应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者。已知对激素类药物过敏者。 |
8 | 筛选访视之前一个月内患有可能妨碍实施本研究的临床相关疾病。 |
9 | 既往史有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严重的心电图异常或有QT段延长的家族史(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者。 |
10 | 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自主功能障碍(例如:晕厥、体位性低血压、窦性心率不齐)者。 |
11 | 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痉挛病史(包括经过治疗或未经过治疗的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者。 |
12 | 对研究药物有任何禁忌征象者。 |
13 | 研究者判断以下情况有无临床意义,决定受试者是否入选:炎性肠道综合症、胃炎、溃疡、胃肠道或直肠出血史;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或肠切除;胰腺损伤或胰腺炎病史或临床证据;肝功能检查(比如SGOT、SGPT、GGT、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胆红素)临床显著异常,提示肝病或者肝脏损伤;有肾功能不全的病史或证据,表现为肌酐或BUN临床显著异常或尿成分异常(比如蛋白尿);筛选期尿路梗阻或尿排空困难; |
14 | 免疫缺陷性疾病的病史,包括HIV阳性者。 |
15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或丙型肝炎检查阳性者。 |
16 |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
17 | 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严重妇科疾病:包括子宫肌瘤、妇科肿瘤、妇科重度炎症、妇科不规则阴道出血。 |
18 | 影响贴剂使用的皮肤感染性疾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