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有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药成分或类似物、鱼精蛋白及橡胶过敏; |
2 | 2. 静脉采血有困难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3 | 3. 在筛选前五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
4 | 4.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
5 | 5.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筛选前2天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者; |
6 | 6. 有凝血功能障碍疾病史者,或过去6个月内发生出血风险增加事件者,既往颅内出血、消化道溃疡病史、胃肠道出血、紫癜者,或过去30天内接受了大手术者,或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的患者、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
7 | 7.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或中草药者; |
8 | 8. 筛选前1周内服用过任何可诱导或抑制肝脏代谢酶的饮食(如西柚、火龙果)或含有相关成分的产品,或有剧烈运动者; |
9 | 9. 筛选前48 h内服用过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例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者; |
10 | 10.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如高血压)、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如糖尿病)及骨骼系统疾病者; |
11 | 11. 传染病筛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抗HIV抗体阳性,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抗丙肝抗体阳性,抗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
12 | 12. 妊娠检测阳性或处于哺乳期,或月经不调、月经紊乱(包括月经周期紊乱、经期紊乱、月经量过多)的女性受试者; |
13 |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临床试验者; |
14 | 14. 在筛选前3个月有献血史或失血超过400 mL者; |
15 |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安排者; |
16 | 16. 研究者认为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的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