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已知对阿伐那非或其任何辅料(即延胡酸、甘露醇、羟丙基纤维素、低取代羟丙基纤维素、硬脂酸镁、碳酸钙和氧化铁黄[E172])过敏或有食物、药物过敏史或者过敏体质者。 |
2 | 在筛选前 14 天(或 5 个药物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或任何非处方(OTC)药,或保健品(膳食补充剂),包括草药制剂或中药(TCM)产品,包括全部硝酸盐类、曲唑酮、酮康唑或任何已知 CYP450 3A4酶代谢的其他药物。 |
3 | 目前正在使用或预计在研究过程中的任何时候使用鸟苷酸环化酶激活剂,如利奥西呱。 |
4 | 在筛选前 6 个月内出现卒中或心肌梗死,或患有需要医学治疗的心绞痛或充血性心力衰竭。 |
5 | 筛选访视时出现如下异常血压(BP)值:收缩压≧140 mmHg 或舒张压≧90 mmHg。对于 BP 处于收缩压<140 mmHg 和舒张压<90 mmHg 范围内的受试者,如果在研究者基于家族既往病例、吸烟、BMI或脂质谱等判断其具有高心血管意外风险,如则也会被排除。 |
6 | 受试者具有如下定义的肾损伤或肝损伤:内在肌酐清除率(基于Cockcroft Gault 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80 mL/分钟,或丙氨酸转氨酶(ALT)和天冬氨酸转氨酶(AST)≥2x正常上限(ULN),或碱性磷酸酶(ALP)和总胆红素>1.5xULN。经研究者根据肝肾功能血液检查指标、临床表现等综合判断为功能异常者; |
7 | 受试者当前或既往患有消化道溃疡或其他胃肠道疾病。 |
8 | 受试者具有明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冠心病、青光眼或任何其他有临床意义的眼科疾病、哮喘、甲状腺疾病、良性前列腺增生或癫痫发作)、精神病状况或筛选期间的异常实验室结果,经由研究者判断可能妨碍 IMP 给药或者影响研究评估。 |
9 | 受试者具有 1 型或 2 型糖尿病病史或任何抗糖尿病药物使用史,和/或空腹血糖≥126 mg/dL(7.0 mmol/L)。 |
10 |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参与过了某项药物临床试验,或既往参与过本研究药物临床试验。 |
11 |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失血超过 200 mL 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者。 |
12 | 受试者在给药前 24 小时内摄取可诱导或者抑制肝脏代谢酶的食物或者饮料(如葡萄柚汁)。 |
13 | 经研究者判断为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