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肝功能指标超出正常值范围者; |
2 | 患有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皮肤系统、精神异常慢性疾病史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可能对参加试验的受试者构成危害的任何情况或病情,以及有家族遗传疾病史者; |
3 | 既往使用过甲磺酸艾氟替尼同类药物,以及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或有利福平过敏史者,或有过敏性疾患或过敏体质者; |
4 | 有药物滥用史,特别是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镇定剂或其他成瘾性药物人群或毒品筛查呈阳性者; |
5 | 在静息状态下,筛选期心电图校正的QT间期(QTcF)>470ms者; |
6 | 可能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各种因素,例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家族史中一级亲属有长QT综合征或不到40岁就不明原因猝死、正服用可能延长 QT间期的各种合并用药; |
7 | 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如间质性肺疾病、重度哮喘等; |
8 | 严重眼科系统疾病,如角膜疾病; |
9 | 筛选前1年内有严重感染、严重外伤或外科大手术者; |
10 | 筛选期前6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定义为每日规律饮用酒精超过以下标准: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者,或整个研究期间不能放弃饮酒; |
11 |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5支或者在整个研究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
12 |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曾献血或出血(>200mL)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
13 | 研究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使用任何处方药、CYP3A4诱导剂或抑制剂,或研究首次给药前使用过延长 QTc 的药物(时间限制见附录4),或者筛选前2 周内使用任何非处方药(OTC)、保健品(包括维生素等)、中草药; |
14 |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接受了试验药物者; |
15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TPPA)阳性者; |
16 | 任何影响受试者吞服药物或口服吸收障碍的情况,例如: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接受过胃肠道手术、难治性恶心或呕吐症状等; |
17 | 有晕针晕血史和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
18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19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
20 |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巧克力、茶、咖啡、可乐、能量饮料等)者; |
21 | 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富含黄嘌呤、葡萄柚成份的饮料或食物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
22 | 研究者认为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