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对任何药物,以及任何本试验药物组分有过敏史,或曾出现过敏史或/和过敏性体质的受试者; |
2 | 有体位性低血压病史或经临床医生判断血压较低不适宜参加该试验者; |
3 | 有偏头痛、紧张性头痛病史者; |
4 |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5 | 既往曾因服用硝苯地平或同类药物,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受试者; |
6 | 既往有肠梗阻病史,或曾行直肠结肠切除后回肠造口术的受试者; |
7 | 有吞咽困难或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如怀疑为胃食管返流的受试者; |
8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9 |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10 |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正常值范围(包括临界值):90mmHg≤收缩压≤139mmHg,60mmHg≤舒张压≤89mmHg,20mmHg≤脉压差≤60mmHg,60次/分≤脉搏≤100次/分,35.5℃≤体温≤37.3℃,12次/分≤呼吸≤20次/分,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
11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激素替代疗法者; |
12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注射或植入任何药物者; |
13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服用影响肝代谢的药物,如:CYP2C19和/或CYP3A4抑制剂(如克拉霉素、伏立康唑)、CYP2C19和/或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和贯叶金丝桃(St. John’s wort)者; |
14 |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非处方药(包括中草药、保健品、食物补充剂,或维生素等)的受试者; |
15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的受试者(包括口服药物、注射药物、外用药物、植入剂等); |
16 | 筛选前3个月内曾接受过疫苗接种的受试者; |
17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任何原因导致的饮食模式异常(如节食或暴饮暴食等); |
18 | 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食用过如葡萄柚等任何柚子类水果,或含有柚子成分的食品或饮品的受试者; |
19 |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150 mL葡萄酒),或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 mg/100 mL的受试者; |
20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首次给药前72h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所有烟草类产品的受试者; |
21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大于8杯,1杯=250ml),或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黄嘌呤的食物或饮品(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乐、动物内脏等),或试验期间不能按要求停止饮用上述饮品的受试者; |
22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既往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手术(如胃大部切除术、小肠切除术、肝切除术、肾切除等)的受试者; |
23 | 筛选前3个月内曾参加过献血,包括献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以及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的受试者; |
24 | 筛选前3个月内曾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并接受给药/治疗的受试者; |
25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的受试者; |
26 | 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筛选期前两周有无保护性行为,或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的女性受试者; |
27 | 既往有滥用药物史,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四氢大麻酚酸、吗啡、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氯胺酮、可卡因); |
28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