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或筛选时毒品筛查阳性者。 |
2 | 在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干预性临床研究(包括研究药物和研究器械)。 |
3 | 在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 |
4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过量吸烟(≥5支/天)或使用烟草制品、尼古丁制品(贴剂、口香糖等)。 |
5 | 近期过量饮酒者(筛选前4周内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酒精含量约3.5%的啤酒285 mL,或酒精含量约40%的烈酒25 mL,或酒精含量约10%的葡萄酒100 mL)。 |
6 | 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了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草药、长效注射剂或植入剂。 |
7 | 首次给药前14天内在饮食习惯上有重大变化(如节食、暴饮暴食等),或进行剧烈运动者。 |
8 | 自述不能吞服研究药物者;或有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功能异常,并由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者。 |
9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10 | 经研究者判断,遵从研究要求的能力差、未必能完成或未必能遵守本试验要求的受试者。 |
11 | 筛选时为哺乳期女性或育龄期女性妊娠测试结果阳性者。 |
12 | 筛选期临床实验室检查过程中被评估为采血困难者(如血管条件不佳、晕针等)。 |
13 | 筛选期艾滋病病毒、肝炎病毒(包括甲肝、乙肝和丙肝病毒)或梅毒螺旋体筛选阳性者。 |
14 | 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异常、或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以下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
15 | 既往有血栓(静脉或动脉)、血栓前驱症状(如心绞痛、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或其他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血栓风险因素(如糖尿病伴血管损害、严重高血压、严重脂蛋白异常血症等)史者。 |
16 | 既往或现在有偏头痛伴局部神经症状者。 |
17 | 既往有抑郁病史或自杀倾向/行为史者。 |
18 | 既往有雌激素依赖的肿瘤(如:乳腺恶性肿瘤、子宫肌瘤、宫颈癌等)史者。 |
19 | 既往有不明原因的阴道出血或子宫内膜增生史者。 |
20 | 既往患有肝脏肿瘤(良性或恶性)或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为严重肝脏疾病史者。 |
21 | 既往有伴肺动脉高压或纤维性颤动的心脏瓣膜疾病史者。 |
22 | 既往有慢性肠炎性疾病(克隆恩病或溃疡性结肠炎)、糖尿病、伴严重高血脂的胰腺炎史者。 |
23 | 既往有乳糖不耐受、乳酸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史者(如喝牛奶易腹泻)。 |
24 | 对去氧孕烯炔雌醇片的活性成分或其辅料过敏及过敏体质者。 |
25 | 在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月经不规律者。 |
26 | 在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手术史或经研究者判断术后未恢复者。 |
27 | 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