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已知既往或目前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但下列情况除外: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既往患有儿童特应性哮喘或过敏但已缓解且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白癜风、斑秃,或过去2年内无需系统治疗的银屑病。 |
2 | 既往发生过与抗肿瘤免疫治疗相关的3级或4级免疫相关不良事件。 |
3 | 签署知情同意前存在有症状的CNS转移性疾病、软脑膜疾病或脊髓压迫。 |
4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 |
5 | 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如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的放疗和小分子靶向治疗、≤4周的药物治疗(包括化疗、单克隆抗体等)、≤8周的基于细胞的治疗或抗肿瘤疫苗。 |
6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了大型手术,且未从手术并发症中完全恢复。 |
7 | 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或器官移植史。 |
8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存在全身性感染或其他严重感染。 |
9 | HIV阳性患者,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活动性丙型肝炎者。 |
10 | 既往或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