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有晕针、晕血病史者 |
2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者 |
3 |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中草药、非处方药、保健品(常规补充维生素除外)者 |
4 | 既往接受过利拉鲁肽或任何其他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类似物者 |
5 | 筛选期抗利拉鲁肽抗体阳性者 |
6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超过400 mL者 |
7 | 嗜烟者或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10支者 |
8 | 酗酒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21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 |
9 | 有药物或毒品滥用史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
10 | 有临床意义的药物过敏史或特异性变态反应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或已知对试验用药物或其辅料过敏者 |
11 | 有甲状腺髓样癌的病史或家族史(祖父母、父母和兄弟姐妹),或遗传性疾病容易诱导甲状腺髓样癌者;或者有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2型病史或家族史者 |
12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过试验用药物者 |
13 | 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配偶打算怀孕,或不愿意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者 |
14 | 其他经研究者判断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