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AD皮损区域伴有感染且需要进行局部或系统使用抗感染药物治疗,或需要外用超强效或强效糖皮质激素或系统使用糖皮质激素以控制AD病情者; |
2 | 伴有其它活动性的炎症性皮肤病(例如银屑病、脂溢性皮炎、狼疮等),且经研究者判断会干扰对研究药物治疗反应的评估; |
3 | AD皮损区域伴有疤痕、纹身或色素沉着过度,且经研究者判断会干扰对研究药物治疗反应的评估; |
4 | 既往使用过系统或局部用PDE-4抑制剂者; |
5 | 当前存在临床显著的活动性全身感染者; |
6 | 筛选期实验室检查显示ALT或AST>正常值上限的2倍,或肾功能Cr>正常值上限者(研究允许进行1次复查,如仍不满足入选要求者则排除); |
7 | 在研究期间不愿限制其过度紫外线暴露者(例如,日光浴和/或使用晒黑装置); |
8 | 在基线评价前以下限定时间内接受了下列治疗者:a) 12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两者更长者为准)接受过生物制剂治疗(包括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 b) 4周内使用过下列治疗:系统糖皮质激素和/或免疫抑制剂;或进行过日光浴、光疗(包括紫外线疗法、光化学疗法等);或系统使用过以治疗特应性皮炎为目的的中药或天然药物; c) 2周内使用过下列治疗:系统抗感染药物(包括口服和静脉给药);或局部使用过糖皮质激素或局部用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或局部使用过治疗特应性皮炎为目的的中药或天然药物;或其他局部外用治疗特应性皮炎的药物[氧化锌油(糊)剂、黑豆馏油软膏、多塞平乳膏等]; d) 1周内使用过局部用抗微生物制剂; |
9 | 伴有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呼吸系统、肝脏、肾脏、胃肠道、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或血液系统等疾病,且研究者认为可能混淆研究结果或者影响受试者安全性; |
10 | 患有严重精神类疾病,或其他影响研究依从性的情况而可能干扰临床试验的执行; |
11 | 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
12 | 既往有对皮肤外用制剂的严重过敏史(包括血管性水肿、过敏反应等),或已知对Hemay808的相关辅料过敏者; |
13 | 筛选前6个月内有长期药物滥用或长期酗酒史者; |
14 | 怀疑或已经妊娠、哺乳期或者试验期间准备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
15 | 受试者计划进行需住院的手术或在他/她参加研究期间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
16 | 随机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了其它药物/器械临床研究并使用了试验药物/器械者; |
17 | 研究者认为其它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