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过敏源者,或已知对枸橼酸托法替布片或其同类制剂过敏者; |
2 | 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
3 |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
4 | 筛选期经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显示血压(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50~90mmHg)、体温(35.9~37.3℃)、脉搏(50~100bpm)(包括边界值)以及实验室检查包括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异常有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者; |
5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或人艾滋病抗体检测阳性者; |
6 |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7 | 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筛选期尿液药物和毒品【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筛查试验阳性者,或习惯性服用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
8 |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不同意在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9 |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 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不同意研究期间停止酒精摄入者; |
10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者(≥300mL,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或使用血制品或输血者; |
11 |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维生素、保健品或免疫抑制剂-硫唑嘌呤、他克莫司、环孢霉素)或筛选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药物代谢的药物(例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利福平;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者; |
12 | 在筛选前2周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
13 | 在筛选前2周内习惯进食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西柚汁或含罂粟的食物,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进食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西柚汁或含罂粟的食物者; |
14 | 在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标准餐、高脂餐); |
15 | 乳糖不耐受者; |
16 |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成功入组且服用药物)者; |
17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
18 | 筛选前2周内发生急性疾病者; |
19 | 筛选前3个月内注射疫苗者; |
20 |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非药物)者; |
21 | 既往有采血困难者; |
22 | 有晕针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
23 |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24 | 有胃肠穿孔病史或风险因素者; |
25 | 有结核病病史者; |
26 | 在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
27 | 在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
28 | 育龄女性在筛选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无保护性性行为者; |
29 | 血妊娠试验结果阳性者; |
30 | 哺乳期者; |
31 | 入住研究室前24h内,吸烟量多于5支者; |
32 | 入住呼气酒精测试阳性者; |
33 | 女性受试者入住尿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
34 | 入住研究室前24h内,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入住前48h内食用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西柚汁或含罂粟的食物者; |
35 | 筛选至入住当天,发生急性疾病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试验者; |
36 | 筛选至入住当天,使用过任何药物者; |
37 | 筛选至入住当天,发生过无保护措施性行为者; |
38 | 入住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39 | 筛选至入住当天,因任何原因节食或特殊饮食(如高钾、低脂、低钠等)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