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重指数(BMI)符合以下要求(符合 a 或 b): a. BMI≥28 kg/m2; b. BMI≥24 kg/m2 并伴有以下至少一种表现:食欲旺盛, 餐前饥饿难忍,每餐进食量较多;合并高血糖、高血压、血脂异常、脂肪肝中的一种或 几种;合并负重关节疼痛;肥胖引起呼吸困难或有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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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时经生命体征评估、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 血清病毒学检查、 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 血妊娠(女性)、 12 导联心电图、 胸部 X 光片和腹部 B 超检查,结果显示血压、血象、 血电解质、脉搏、心电图、呼吸系统、肝、肾功能等指标经判断 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与入选标准2中规定的适应症相关的检查项以及排除标准中有明确限定标准的检查项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