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对他达拉非及其辅料过敏者; |
2 | 有药物、食物过敏史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入组者; |
3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
4 | 在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
5 |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
6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
7 |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8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e抗原(HBeAg)、乙型肝炎e抗体(抗-HBe)、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抗-HBc)、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任一检查结果阳性者; |
9 |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者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者尿药筛查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吗啡、可卡因及甲基安非他明阳性者; |
10 | 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酒精浓度>0mg/100mL),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者不能保证试验期间放弃饮酒者; |
11 |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5支者,或者给药前48 h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吸烟者; |
12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或6个月内失血≥400 mL者; |
13 | 筛选前3个月内(上次试验的末次访视时间为开始时间计算)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
14 | 筛选前28天服用了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药酶的药物者(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利托那韦、沙奎那韦、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 |
15 | 筛选前2周内服用过任何药物; |
16 | 在筛选前7天内过量食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500g或500mL以上); |
17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18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和心电图检查任意一项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19 | 实验室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
20 |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捐献精子计划者,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不能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
21 | 阴茎存在解剖学缺陷如异常弯曲、海绵体纤维化、阴茎硬结症者; |
22 | 曾有过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等或在性交过程中发生心绞痛病史者; |
23 | 自筛选至-1天入院期间:罹患疾病、服用过药物经研究者判定不能入组者;试验前48小时内食用过巧克力、富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含酒精的食物或饮料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遵守饮水安排者; |
24 | 研究者判定受试者有任何不适宜参加试验的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