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已知患有低血糖者或空腹血糖值在3.9~6.1 mmol/L范围之外者(不含边界值); |
2 | 已知患有Ⅱ型糖尿病者; |
3 | 已知患有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者; |
4 | 已知患有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
5 | 已知不能耐受静脉取血和/或采血困难者; |
6 | 已知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
7 | 已知有体位性低血压史; |
8 | 已知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未满一年及尚在哺乳期的妇女; |
9 | 在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 |
10 | 已知试验入组(每个周期第-1日)前6个月内接受任何重大手术者; |
11 | 已知试验入组(每个周期第-1日)前6个月内接受任何重大手术者; |
12 | 已知试验入组(每个周期第-1日)前6个月内献血或捐献血液成分或者失血超过500 mL; |
13 | 已知在研究药物给药前72小时内,饮用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或者不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饮用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 |
14 | 已知在研究药物给药前72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有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的食物或饮料,或者不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饮用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 |
15 | 已知在研究药物给药前72小时内食用了葡萄柚或饮用了含有葡萄柚的饮料,或者不愿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停止食用这些饮料; |
16 | 已知研究入组(每个周期第第-1日)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者不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吸烟者; |
17 | 已知研究入组(每个周期第-1日)前3个月内参加过另一项药物临床研究者; |
18 | 已知研究入组(每个周期第-1日)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或中草药),或者不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使用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或中草药); |
19 | 已知过敏源,如有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对二甲双胍及甘露醇、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包衣粉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
20 | 已知片剂吞咽困难者; |
21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22 | 已知有精神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 |
23 | 生命体征异常且经医师判断具有临床意义者,坐位测量或卧位休息5分钟以上测量,参考值范围一般为收缩压90 mmHg~140 mmHg;舒张压60 mmHg~90 mmHg;心率55 bpm~100 bpm;体温35.5 ℃~37.2 ℃; |
24 | 血β-HCG妊娠检测结果异常且经医师判断具有临床意义的女性; |
25 | 12导联ECG异常或具有心电图异常史且经医师判断具有临床意义者; |
26 | 酒精呼气检查结果数值大于等于20 mg/100 mL者; |
27 | 尼古丁/可替宁尿检为阳性者; |
28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定量、乙肝表面抗原定量,梅毒螺旋体抗体定量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定量的血液筛选结果任意一项呈阳性者; |
29 | 存在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不应纳入者; |
30 | 药物滥用检测(吗啡、冰毒、氯胺酮、摇头丸、大麻)任意一项呈阳性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