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
2 |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鱼精蛋白或橡胶过敏者; |
3 | 有酗酒史(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 |
4 | 在注射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 |
5 | 在注射研究药物前28天使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
6 | 在注射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 |
7 | 在注射研究药物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
8 | 在注射研究药物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柚子、火龙果、酸橙、杨桃、芒果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9 | 在注射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
10 |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
11 | 有已知或疑似肝素引起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血小板减少症史者; |
12 | 现有或既往的有与止血异常有关的活动性出血或有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史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
13 | 有凝血功能障碍疾病史者,或注射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发生出血风险增加事件者,既往颅内出血、活动性病理性出血、胃肠道出血、眼底出血、紫癜者,或注射研究药物前30天内接受了大手术者,或注射研究药物前6周内中枢神经系统、眼部或耳部受伤者; |
14 | 月经不调、月经紊乱(包括月经周期紊乱、经期紊乱、月经量过多)的女性受试者; |
15 | 筛选时肌酐清除率(CLcr)<80 ml/min; |
16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
17 | 在注射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
18 | 在注射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
19 |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
20 |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21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和作息安排者; |
22 | 有晕针史、晕血史或采血困难者; |
23 |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
24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