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已知对氟比洛芬酯及其辅料(如大豆油、蛋黄卵磷脂、甘油)过敏或既往存在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以上食物、药物过敏者; |
2 | 既往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曾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者; |
3 | 既往存在消化道手术史,或存在消化道溃疡或出血或穿孔病史者(尤其是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的情况); |
4 | 既往存在高血压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者; |
5 | 既往存在肝功能损伤(如药物性肝炎、酒精性肝炎、病毒性肝炎等)病史者; |
6 | 既往存在肾功能不全(如肾小球肾炎、血管性肾病变、梗阻性肾病、中毒性肾病等)病史者; |
7 | 存在活动性出血倾向或血液系统异常者; |
8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或采血困难者; |
9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测、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结果,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10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11 | 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90 mL/min/1.73m2采用MDRD简化公式:GFR=186×SCr-1.154×年龄-0.203×(0.742女性); |
12 | 筛选前6个月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 |
13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女性生理期出血除外); |
14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筛选后至试验结束不能停止吸烟者; |
15 | 筛选前3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物或参加了任何临床试验者; |
16 | 筛选前30天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17 |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双香豆素类抗凝剂(华法令等)、甲氨喋呤、锂剂、噻嗪类利尿剂(氢氯噻嗪)、髓袢利尿剂(速尿)、新喹诺酮类抗菌素(依诺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等)、肾上腺皮质激素类(甲基强的松龙等)、CYP2C9代谢酶抑制剂(氟康唑等)药物者; |
18 | 筛选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维生素、中草药者; |
19 | 筛选前48h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吸气测试结果>0mg/100ml者或筛选后至试验结束不能停止饮酒或摄入酒精制品者; |
20 | 女性受试者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者; |
21 | 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
22 | 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