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混合性非小细胞和小细胞癌、或者以鳞状细胞为主要成分的混合性腺鳞癌 |
2 | 病史或检查结果显示在入选前6 个月内有血栓性疾病 |
3 | 影像显示有肿瘤侵入大血管的迹象。研究者或放射科医师必须排除肿瘤已完全接近、包绕或侵犯至大血管内腔(例如肺动脉或上腔静脉)的患者 |
4 | 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患者无论既往是否接受相关治疗均不可入选。在随机化前28 天内应对患者进行头颅CT 或MRI 扫描 |
5 | 在入选前28 天内接受胸部根治性放疗;在接受首剂研究药物治疗前2 周内对胸部之外的骨病灶进行姑息放疗的患者 |
6 | 在入选前28 天内接受过较大的手术操作(包括开胸活检),发生重大创伤,或预期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进行大手术的患者 |
7 | 在首次接受贝伐珠单抗/安慰剂治疗前48 小时之内进行过较小的手术操作(包括置管) |
8 | 目前或近期(接受首剂贝伐珠单抗前10 天内)使用阿司匹林(大于325 mg/天)或其它已知可以抑制血小板功能的非甾体抗炎药 |
9 | 目前或近期(接受首剂贝伐珠单抗前10 天之内)使用全剂量口服或肠胃外抗凝血药或血栓溶解剂进行治疗。允许预防性使用抗凝血药 |
10 | 病史或检查结果表明具有遗传性出血倾向或凝血障碍、从而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患者 |
11 | 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大于150 mmHg 和/或舒张压大于100 mmHg) |
12 | 既往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的患者 |
13 | 具有临床意义(例如活动性)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CVA 或TIA(入选前小于等于6 个月)、心肌梗死(入选前小于等于6 个月)、不稳定型心绞痛、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类大于等于II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在研究期间接受药物治疗且可能会干扰研究治疗、或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
14 | 在随机化前6 个月内显著的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或近期动脉血栓形成) |
15 | 非治愈性伤口、处于活动期的消化性溃疡或骨折 |
16 | 在入选的6 个月内有腹瘘、胃肠穿孔或腹腔内脓肿的病史 |
17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
18 | 在入选前28 天之内,曾接受其它任何试验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另一项临床试验 |
19 | 已知对贝伐珠单抗或其任何辅料和任何化疗药物成分过敏 |
20 | 具有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持续或活动性感染迹象;其它疾病、神经或代谢功能障碍;体检结果或迹象;其它疾病、神经或代谢功能障碍;体检结果或实验室检查结果中出现禁忌使用研究药物或使患者处于治疗有关并发症高风险的适当可疑疾病或症状迹象 |
21 | 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贝伐珠单抗后的6 个月期间,具有完整子宫(过去24 个月内已绝经的状况除外)、但不使用有效避孕方法(在不禁忌使用合并背景化疗药物的情况下使用口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子凝胶剂或绝育手术)的女性。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贝伐珠单抗后90 天内,不同意使用有效避孕方法的男性 |
22 | 诊断患有气管-食管瘘 |
23 | 既往接受过对于当前阶段的疾病(不适合接受多学科治疗的ⅢB 期、IV 期或复发性疾病)的化疗或另一种系统性抗癌药物的治疗(例如单克隆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注:允许接受既往手术和放射治疗,但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试验方案列出的有关两种治疗方法的标准 |
24 | 在随机化前5 年内患有NSCLC 以外的恶性肿瘤,除了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 |
25 | 在入选前3 个月内有咯血史,即咳出至少二分之一茶匙的鲜血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