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胃肠道系统疾病并影响药物吸收的病史; |
2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3 | 既往有心、肺、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
4 | 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对本品及其活性成分、辅料有过敏史者; |
5 | 有嗜烟史(近3个月内平均超过5支/天或使用相当量的尼古丁产品)、酗酒史(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个酒精单位等于10mL或8g纯酒精,45 mL 40%白酒、330 mL 5%啤酒、175mL 12%红酒分别约合1.0、1.5、2.0个酒精单位)、药物滥用史、吸毒史者; |
6 | 静脉采血困难的受试者; |
7 |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200 mL者; |
8 | 应用试验药物前2周曾服用过各种药物者(包括中草药及保健品),尤其是糖尿病用药; |
9 | 应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10 |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者试验前48h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柚、和/或富含黄嘌呤饮食、和/或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可乐等))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的饮料或食物等; |
11 | 烟碱(尼古丁)、药筛(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 |
12 |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血液酒精含量(BAC)>0.0 mg/100 mL); |
13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
14 |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