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过敏者,特别是对特比萘芬或者试验药物的相关辅料(包括羟丙甲纤维素、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有既往过敏史者(问诊); |
2 | 试验前两周内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
3 | 为慢性或活动性肝病患者(问诊); |
4 | 为银屑病或红斑狼疮的患者(问诊); |
5 | 为抑郁症或有抑郁倾向者(问诊); |
6 | 试验前1周内有严重的呕吐、腹泻病史者(问诊); |
7 |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问诊); |
8 |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问诊); |
9 |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或使用过本试验相关药物者(问诊、临床研究志愿者数据库系统查重); |
10 | 试验前 2 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制剂及方剂),特别是环孢素、β-受体阻断剂、抗心律失常药、昔帕明、右美沙芬、右啡烷等(问诊); |
11 | 试验前 1 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氟康唑、酮康唑、胺碘酮、利福平/利福喷汀、西咪替丁、卡马西平、苯妥英、 糖皮质激素、抗抑郁药、地尔硫卓、红霉素、MAO 抑制剂、抗精神病药、 维拉帕米、奎尼丁等药物)或试验期间需服用上述药物者(问诊); |
12 | 肌酐清除率不足 80mL/min 或血肌酐超过 300μmol/L 者,肌酐清除率计算 Cockcroft-Gault 公式:CrCl=[(140-年龄)×体重(kg)]/[0.814×Scr(umol/L)]或 CrCl=[(140-年龄)×体重(kg)]/[72×Scr(mg/d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检查、计算); |
13 | 试验前 3 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mL者(女性生理期正常失血除外)(问诊); |
14 | 在过去的一年中,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 45m量L酒精为40%的白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问诊、检查); |
15 | 试验前 6 个月有过吸烟史者(问诊); |
16 | 筛选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药物滥用筛查(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阳性者(问诊、检查); |
17 | 输血四项检查(包括: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任意一项为阳性者(检查); |
18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或胆固醇和 /或甘油三酯超出正常值上限者(检查); |
19 | 有吞咽困难者(问诊); |
20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有晕针晕血史者(问诊); |
21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问诊); |
22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较低入组可能性或依从性较差(如体弱等)(问 诊);女性志愿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
23 | 试验前 30 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问诊); |
24 | 试验前 6 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者(问诊); |
25 | 育龄女性试验前 14 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问诊); |
26 | 女性血妊娠检测阳性(检查); |
27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问诊)。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