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筛查期/入住问诊+网筛)试验前3 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或使用研究药物者; |
2 | (筛查期/入住问诊)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血液学、免疫学(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精神病学、代谢异常、淋巴增生性疾病、严重或机遇性感染(包括疱疹、结核)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
3 | (筛查期/入住问诊)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鼻部疾病者:a)病史有长期鼻塞、流涕、鼻痒、头痛、鼻出血以及等症状;b)哮喘、阿司匹林应激反应、慢性呼吸道疾病等;c)鼻部手术史、外伤史、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
4 | (筛查期问诊)对丙酸氟替卡松或处方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有二种及以上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者; |
5 | (筛查期问诊)患有青光眼、眼压升高及白内障者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
6 | (筛查期问诊)不能耐受静脉穿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
7 | (筛查期问诊)试验前6 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 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8 | (筛查期/入住问诊)试验前14 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
9 | (筛查期/入住问诊)试验前30 天内使用过任何影响CYP3A4 酶活性的药物(如:利托那韦等)或酮康唑者; |
10 | (筛查期问诊/入住问诊)使用试验药物前3 个月内接种疫苗者; |
11 | (筛查期/入住问诊)试验前3 个月内献血者或大量失血者(>450mL); |
12 | (筛查期问诊)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3 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 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
13 | (筛查期/入住问诊)嗜烟者或试验前3 个月内吸烟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
14 | (筛查期/入住问诊)酗酒者或试验前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 单位酒精(1 单位=360mL 啤酒或45mL 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
15 | (筛查期/入住问诊)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
16 | (筛选期/入住问诊)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 小时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
17 | (筛选期问诊)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18 | (筛查期/入住问诊)女性志愿者在试验前2 周内发生非保护性行为者;男性志愿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志愿者在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3 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
19 | 药物滥用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试验阳性者; |
20 | 烟检结果阳性者; |
21 | 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及试验相关各项检查(包括鼻部检查(鼻部体查、鼻镜检查、副鼻窦CT)、胸部正位X 片、眼压测量)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检查发现鼻前庭狭窄、鼻中隔偏曲、穿孔,鼻粘膜增厚、苍白、水肿等;鼻翼肥大、肥厚、萎缩等;鼻腔内积液、积脓;鼻腔内衍生物(如鼻息肉、乳头状瘤、血管瘤、鼻腔恶性肿瘤等);鼻部炎症、占位病变等; |
22 | 肺功能FEV1 实测值/FEV1 预计值≤80%或者FVC≤预计值80%者; |
23 | 志愿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
24 | 女性志愿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1)(筛查期/入住问诊)试验前30 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2)(筛查期/入住问诊)试验前6 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3)(筛查期/入住问诊)妊娠或哺乳期女性;4)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
25 | 每周期入住期排除标准:除上述注明的入住期问诊项,还需:1)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2)药物滥用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试验阳性者;3)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4)女性血妊娠阳性者;5)烟检结果阳性者;6)鼻部检查(鼻镜检查)经研究者判断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7)志愿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