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或发现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
2 | 近期( 3 年内)有自主神经功能失调史和/或现病史(如,包括但不限于反复发作的晕厥、心悸、心绞痛等); |
3 | 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体位性低血压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
4 | 已知的严重过敏(如对3种以上过敏原过敏、影响下呼吸道的过敏-过敏性哮喘、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过敏); |
5 | 已知的对活性成分“乐卡地平”或/及任何二氢吡啶类或者任何药物赋形剂过敏者; |
6 |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CYP3A4酶活性的药物者(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唑类抗真菌药); |
7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8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个单位: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烈酒,或150mL葡萄酒,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9 |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 |
10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200mL、或有过任何成分献血、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失血总量≥200mL,或者有输血史、血制品使用史; |
11 | 当前或近6个月内患有消化不良、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经常不止一次(每周)发生胃灼热,或任何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如胆囊切除术等); |
12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任何中草药、保健品、激素; |
13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水果或其饮料或食物制品)和/或黄嘌呤饮食(凤尾鱼、沙丁鱼、牛肝、牛肾等)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14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
15 | 有药物滥用史、吸毒史或酒精检测、尿药筛查检测阳性者; |
16 | 在筛选前三个月内参加过药物临床试验(以末次服药时间起算); |
17 | 参加筛选前3个月内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或给药前48h内有剧烈运动; |
18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对乳糖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 |
19 | 首次给药前1个月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
20 |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
21 | 血妊娠试验检测结果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
22 | 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以及采血困难者; |
23 |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任何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