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筛选期问询+联网筛查)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且使用研究药物者; |
2 | (筛选期问询)有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新发心绞痛(筛选前3 个月内)、近期心肌梗死(筛选前6个月内)、心力衰竭者; |
3 | (筛选期问询)三年内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
4 | (筛选期问询)患有任何具有或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试验者; |
5 | (筛选期/入住问询)有心血管系统(如缺血性心脏病史)、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血液学、免疫学(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代谢异常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
6 | (筛选期问询)对本药物任何一种成分【如卵磷脂(来源于大豆)】过敏,或有≥两种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者; |
7 | (筛选期问询)不能耐受静脉穿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
8 | (筛选期问询)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者;或计划自筛选之日至试验出组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9 | (筛选期/入住问询)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膳食补充剂/保健品(例如维生素)等】者; |
10 | (筛选期问询)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瑞戈非尼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强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克林霉素、葡萄柚汁、伊曲康唑、酮康唑、泊沙康唑、泰利霉素和伏立康唑等)、强UGT1A9抑制剂(如甲灭酸、二氟尼柳和尼氟酸等)、强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和贯叶连翘等)、UGT1A1和UGT1A9底物(如伊立替康等)、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和P-糖蛋白底物(如瑞舒伐他汀、甲氨蝶呤、氟伐他汀及阿托伐他汀等)、P-糖蛋白和BCRP的抑制剂或P-糖蛋白的诱导剂、抗生素(如新霉素等)、胆盐螯合剂(如考来烯胺、考来胶等)】者; |
11 | (筛选期/入住问询)给药前3个月内接种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自筛选之日至试验出组期间接种疫苗者; |
12 | (筛选期/入住问询)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自筛选之日至试验出组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
13 | (筛选期问询)药物滥用者、药物依赖者,或筛选前1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
14 | (筛选期/入住问询)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3支者,或自筛选之日至试验出组期间不愿意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5 | 筛选期/入住问询)给药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自筛选之日至试验出组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
16 | (筛选期/入住问询)给药前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自筛选之日至试验出组期间不愿意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
17 | (筛选期/入住问询)给药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或自筛选之日至试验出组期间不愿意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
18 | (筛选期问询)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
19 | (筛选期/入住问询)受试者(或其伴侣)从筛选期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在这期间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自筛选之日至试验出组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
20 | (筛选期/入住问询)女性受试者在给药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或给药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
21 | (筛选期/入住问询)女性受试者为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22 | 尿毒筛试验【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阳性者; |
23 | 肌酐清除率<80 mL/min{肌酐清除率计算Cockcroft-Gault公式:CrCl=[(140-年龄)×体重(kg)]/[0.814×Scr(μmol/L)],肌酐清除率计算过程中应注意肌酐的单位;女性按计算结果×0.85}者; |
24 | 体格检查、身高体重、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甲状腺功能、凝血全套、输血前四项、女性血妊娠等)等任何检查项目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具有临床医师资格的研究者判断为准); |
25 |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
26 | 首次入住时,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27 | 首次入住时,尿毒筛试验【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阳性者; |
28 | 首次入住时,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 |
29 | 首次入住时,女性受试者血妊娠试验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30 | 首次入住时,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