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活病毒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接种; |
2 |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在本研究期间拟行大手术的患者(穿刺或淋巴结活检等手术除外); |
3 | 根据NCI-CTCAE v5.0 定义为≥3级的肺部疾病,包括静息性呼吸困难,或需要持续吸氧治疗,或有间质性肺疾病(ILD)史的患者; |
4 | 筛选前4周内发生全身性的严重感染,包括但不限于真菌、细菌、病毒所致的重症肺炎、菌血症或严重的感染并发症等; |
5 |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或有自身免疫疾病史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Crohn’s病、溃疡性结肠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病、Wegener综合征(多血管炎肉芽肿病、Graves病、类风湿关节炎、下垂体炎、眼色素层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硬化病、桥本氏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血管炎、自身免疫性神经病变(Guillain–Barré综合征)等。下列情况除外:I型糖尿病、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包括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导致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不需要全身治疗的银屑病或白癜风; |
6 | 首次给药前5年内合并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且 5 年内未复发的非黑色素瘤原位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原位宫颈癌、胃肠道粘膜内癌、乳腺癌、局限性前列腺癌等研究者认为可以入组的除外; |
7 | 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且HBV-DNA检测≥ULN;HCV抗体阳性且HCV-RNA≥ULN;HIV抗体阳性; |
8 |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
9 | 左心室射血分数≤45%、(超敏)肌钙蛋白>ULN; |
10 | 严重心脏病病史:(1)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2)给药前6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或搭桥、支架手术;(3)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心脏疾病; |
11 | QT间期延长(男性QTc>450 msec或女性QTc>470 msec)、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及需要医学干预的心律失常; |
12 | 对重组人源化抗体有过敏史或对GNC-038任何辅料成分过敏的患者; |
13 | 妊娠或正在哺乳的女性; |
14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它情况; |
15 | 既往患有或伴有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包括但不限于:癫痫、瘫痪、脑卒中、严重脑损伤、老年痴呆、帕金森氏病、小脑疾病、脑器质性综合征、精神病等; |
16 |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侵犯的; |
17 | 既往接受器官移植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LLo-HSCT); |
18 | 在开始GNC-038治疗前12周内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uto-HSCT); |
19 |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GNC-038治疗前2周内使用环孢霉素、他克莫司等;GNC-038治疗前2周内接受高剂量的糖皮质激素(长于14天,每天稳定剂>30mg的强的松或者等剂量的其它糖皮质激素); |
20 | 在开始GNC-038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 |
21 | 在开始GNC-038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抗CD20或抗CD79b治疗,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化疗、小分子靶向药物和抗肿瘤中药治疗; |
22 | 在开始GNC-038治疗前12周内接受过CAR-T治疗; |
23 | 在本试验给药前4周内参加过任何其他临床试验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