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参加试验前3 个月内接受了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或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或冠脉搭桥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心脏手术者。 |
2 | 已知冠状动脉左主支存在严重病变而未行有效治疗者。 |
3 | 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分级Ⅲ或Ⅳ级者或急性肺水肿(分级标准参见附件2)。 |
4 | 非窦性心律,或合并存在心律失常(如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左束支传导阻滞、房颤、房扑、病窦综合征等)而不宜参加本试验者;或内置起搏器或电复律器者。 |
5 | QTc间期>500ms者。 |
6 | 未控制的高血压(静息期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或低血压(静息时收缩压<90 mmHg和/或舒张压<60 mmHg)患者。 |
7 | 明显心动过缓(心率<50次/分)。 |
8 | 血糖未获满意控制的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11.1mmol/L和/或随机血糖≥13.6 mmol/L)。 |
9 | 合并其它系统疾病可能影响试验进行或结果判断者,包括甲状腺功能异常,支气管哮喘,青光眼、白内障,各类神经、精神、心理疾病,以及其它根据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试验的疾病。 |
10 | 伴发其它可能妨碍其入组或影响其生存的严重疾病,如肿瘤或艾滋病。 |
11 | 精神或法律上的残疾患者。 |
12 |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病史,或者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降低入组可能性或使入组复杂化的其它病变。 |
13 | 活动性肝病(ALT≥2×ULN)或明显肾功能异常(Cr≥1.5×ULN)者。 |
14 | 中重度贫血患者(Hb<60g/L)。 |
15 | 对于需做ETT试验的病例,有肺功能障碍、间隙性跛行或运动疾病,不适于参加ETT试验者。 |
16 | 过敏体质者,对试验药物或同类药物有过敏史者。 |
17 |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育龄期妇女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或计划于试验期间受孕者,试验前尿HCG 检查结果阳性者。 |
18 | 最近三个月内参加过其他新药临床试验者。 |
19 |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的其它原因。 |
20 | 前庭功能障碍者。 |
21 | 胃肠功能障碍且影响药物吸收者。 |
22 | 任何在试验过程中须接受未经试验批准的相关药物进行治疗者。 |
23 | 有临床意义的瓣膜疾病,先天性心脏疾病,肺动脉高压,慢性阻塞性肺病,脑卒中,夹层动脉瘤,肥厚性心肌病,急性心肌炎/心包炎。 |
24 | 参加试验前3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有心肌梗死前兆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