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既往史中有慢性疾病或目前在临床上有明确的心血管、呼吸、内分泌、新陈代谢、肾脏、肝脏、胃肠道、皮肤、感染、恶性肿瘤、血液、骨骼系统、免疫系统、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机能紊乱者;或经研究者判定认为对本试验结果有影响及对受试者安全性有影响的任何疾病或生理情况者; |
2 | 有任何(急性或慢性)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等患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者; |
3 | 发生过肌肉张力障碍疾病或有肌张力障碍史或家族史者; |
4 | 曾服用或正服用抗精神病、抗抑郁、抗焦虑等治疗神经、精神障碍类疾病的药物者; |
5 | 有阿尔茨海默症病史者; |
6 | 汉密尔顿抑郁量表、汉密尔顿焦虑量表、简明精神病量表筛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7 | 有体位性低血压病史者; |
8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
9 | 有晕针、晕血史者; |
10 | 对布瑞哌唑及其代谢物或其辅料过敏者,曾出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环境等因素过敏者; |
11 |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摄入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2 | 酒精呼气试验呈阳性者(酒精含量?0.0 mg/100 mL)或有酗酒史(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个酒精单位等于17.5mL或14g纯酒精,不同品种酒类酒精含量以体积比标示,1个酒精单位约等于50°白酒35ml或5°啤酒350ml))者; |
13 | 在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包括血液成分)者; |
14 | 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肝药酶活性的药物(如肝药酶抑制剂氯丙嗪、西咪替丁、环丙沙星、甲硝唑等;肝药酶诱导剂巴比妥类药物、卡马西平、利福平、地塞米松等); |
15 | 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补充剂或中草药、保健品者; |
16 | 筛选前6个月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富含黄嘌呤类(包括咖啡因和/或茶碱、可可碱)的食物或饮料者(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既往长期摄入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或试验前饮食或运动习惯有重大变化,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17 | 在首次给药前3个月(90天)内服用过研究药物或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服用药物者; |
18 |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特异性抗体筛选阳性者; |
19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或血妊娠结果阳性者; |
20 | 有吸毒史、尿液多项毒品联合检测结果阳性者、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
21 |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
22 |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23 | 受试者无法或不能遵从病房管理规定者; |
24 | 受试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试验者; |
25 | 筛选前6个月(180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或接受了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药物体内过程或安全性评价的手术(如胃肠切除、胆囊切除或失血过多等影响药物吸收代谢的手术)者; |
26 | 经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入选的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