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筛选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或者有其它异常临床表现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恶性肿瘤、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 |
2 | 已知有凝血功能障碍者,或已知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
3 | 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试验药物中任一成分过敏,或已知对磺胺过敏,或已知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NSAIDs 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其他过敏反应者 |
4 |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艾滋病抗体检查任意一项阳性者 |
5 | 药物滥用尿液检查结果阳性,或2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包括使用禁止医疗使用的违禁物质和列入管制的药品) |
6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 周内接受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
7 | 筛选前3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参加任何临床试验者 |
8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血浆大于400mL 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 |
9 | 筛选前3个月内过量吸烟者(平均>5 支/天),或用药前48 小时内及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0 | 酗酒者(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 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 个标准单位,1 标准单位含14g 酒精,如360mL 啤酒或45mL 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筛选前6 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 个标准单位)者,或用药前48小时内及试验期间不愿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查阳性者 |
11 | 筛选前3个月内接种疫苗者 |
12 | 用药前30 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塞来昔布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者,包括其他NSAIDs、CYP2C9 抑制剂或诱导剂(如氟康唑、胺碘酮、非诺贝特、氟伐他汀、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利福平等)、CYP2D6 底物(如托莫西汀、卡维地洛、阿米替林、氟哌啶醇、阿立哌唑等)、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利尿剂、抗酸剂、阿司匹林、华法林、锂等,或用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以及任何功能性维生素或中草药产品者 |
13 | 近期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筛选前4 周内每天8 杯以上,1 杯=250mL)者 |
14 | 用药前48 小时内及试验期间不愿停止摄入任何富含葡萄柚、咖啡因、黄嘌呤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汁、咖啡、浓茶、巧克力、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可可等)者,或不愿停止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15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育龄女性近两周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者,或育龄女性血妊娠检查阳性;受试者(或其伴侣)在整个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6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者,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避孕措施者 |
16 | 有晕针、晕血史者,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
17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病史 |
18 |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19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20 |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