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或有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严重病史者,或研究医生认为不适宜参加者; |
2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 |
3 | 有特定过敏史者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者; |
4 | 有结核病史或结核病密切接触史; |
5 | 心电图QTc间期男性≥450ms,女性≥460ms者; |
6 | 有酗酒史(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mL,或烈酒25mL,或葡萄酒100mL); |
7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胃或小肠切除术、萎缩性胃炎、胃肠道出血、梗阻等); |
8 |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临床试验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9 | 毒品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服药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
10 | 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
11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 |
12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有外科手术史或服用过研究药物或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
13 | 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如匹莫齐特、特非那定、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奎尼丁、苄普地尔或麦角生物碱等)、强效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阿托那韦、西咪替丁等)或诱导剂(如利福平、依法韦仑、贯叶连翘等)、延长QT间期的药物(如氟喹诺酮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以及抗分枝杆菌药物氯法齐明等)者; |
14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 |
15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服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
16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及含葡萄柚成分的产品)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17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如动物肝脏); |
18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
19 | 有严重感染或机会性感染病史者; |
20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