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或使用研究药物者; |
2 | 三年内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肠炎,活动性肝脏疾病,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者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
3 | 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有腹泻、便秘、或腹泻便秘交替性发作者,且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
4 | 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血液学、免疫学(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代谢异常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
5 | 对本药物任何一种成分过敏,或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者; |
6 | 不能耐受静脉穿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
7 |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保健品等); |
8 | 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9 | 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10 |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接种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
11 |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
12 | 药物滥用者或服用研究药物前1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
13 | 嗜烟者或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
14 | 酗酒者或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
15 |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
16 | 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或饮料者; |
17 |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酸橙和柚子等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水果、火龙果、芒果、杨桃、木瓜、石榴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
18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
19 | 受试者(或其伴侣)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
20 | 女性受试者为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或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
21 | 体格检查、心电图、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各项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
22 | 收缩压<90 mmHg 和/或舒张压<60 mmHg者; |
23 | 肌酐清除率<80 mL/min 者。肌酐清除率计算 Cockcroft-Gault公式: CrCl=[(140-年龄)×体重(kg)]/[0.814×Scr(μmol/L)],肌酐清除率计算过程中应注意肌酐的单位;女性按计算结果×0.85; |
24 | 烟检结果阳性者; |
25 |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
26 | 第一周期入住检查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尿毒筛试验阳性、酒精呼气试验阳性、女性血妊娠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