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对非布司他或任意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曾出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等过敏史者; |
2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
3 | 患有血栓、心肌梗死、脑卒中等心血管疾病史者; |
4 | 既往有甲状腺相关疾病史,且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5 |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
6 |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
7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8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
9 |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服用了硫唑嘌呤、巯嘌呤、茶碱、阿糖胞苷、去羟肌苷等者; |
10 | 服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保健品者 |
11 | 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
12 |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毒品史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 |
13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烟检检查阳性,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4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酒精测试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15 | 筛选期尿酸值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正常值范围(包括临界值):男208~428μmol/L,女155~357μmol/L,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
16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
17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丙肝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
18 |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期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不愿意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 |
19 |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育龄女性在计划给药前14天内有未保护性行为,或血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
20 |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
21 | 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h内,食用过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或食用葡萄柚(西柚)及其制成的饮料,或食用含酒精的食物或饮料者; |
22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23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如不能耐受牛奶、鸡蛋、黄油、培根等食物)者; |
24 |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
25 | 研究者判定其他不适宜参加本项研究的受试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