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只有孤立的髓外病灶复发的患者; |
2 | 合并其它恶性肿瘤; |
3 | 曾经接受过抗CD19/CD3或其他抗CD19疗法治疗; |
4 | 签署知情同意前2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剂或激素,或计划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必须使用免疫抑制剂或激素; |
5 | 已知乙型肝炎(HBsAg阳性)或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的病史。隐匿性或乙肝感染前期受试者(定义为HBcAb阳性,HBsAg 阴性)需在HBV DNA的PCR检测阴性的情况下可入组:且这些受试者需要每月进行HBV DNA的PCR检测。HCV抗体血清学阳性受试者,如HCV RNA的PCR检测结果阴性也可入组; |
6 | 存在细菌、真菌、病毒、支原体或其他类型的感染且研究者判断难以控制; |
7 | 艾滋病毒,梅毒以及新冠感染者; |
8 | 曾对氨基糖苷类有严重的速发型超敏反应病史; |
9 | 既往或目前有CNS疾病,如癫痫发作、脑血管缺血/出血、痴呆、 小脑疾病或任何 CNS相关自身免疫性疾病; |
10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2个月内进行过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置入,或患有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史; |
11 | 原发性免疫缺陷的患者; |
12 | 曾对本研究中所要使用的任何药物有严重的速发型超敏反应; |
13 | 筛选前6周内接种过活疫苗; |
14 | 怀孕或哺乳期女性; |
15 |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
16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存在活动性急性或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
17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其他临床试验; |
18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