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胸部X片、凝血功能、实验室检查结果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2 | 2)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肝脏、肾脏、呼吸、消化道、神经、血液、免疫、肿瘤、精神、内分泌代谢等疾病); |
3 | 3)有食物药物过敏史,尤其是对试验用药品组分有过敏史者; |
4 | 4)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h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5 | 5)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个单位:1单位=酒精含量约3.5%啤酒285ml,或酒精含量约40%的烈酒25ml,或酒精含量约10%的葡萄酒100ml,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h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6 | 6)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 |
7 | 7)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400ml、或有过任何成分献血、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失血总量≥400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者有输血史、血制品使用史; |
8 | 8)当前或近6个月内患有消化不良、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每周两次或以上发生胃灼热,或曾进行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如胆囊切除术等); |
9 | 9)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中草药、保健品、激素; |
10 | 10)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h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或任何含有葡萄柚成分的产品等)和/或富含黄嘌呤饮食(包括巧克力、咖啡、茶、可乐等)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11 | 11)HIV抗体、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或梅毒抗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
12 | 12)吸毒史或酒精和毒品筛查检测阳性者,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5年有药物滥用史者; |
13 | 13)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试验用药品(以末次给药时间计算三个月时间间隔); |
14 | 14)筛选前3个月内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或给药前48h内有剧烈运动; |
15 | 15)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对乳糖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 |
16 | 16)服用试验用药品前1个月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
17 | 17)在筛选阶段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发生急性疾病; |
18 | 18)妊娠试验检测结果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
19 | 19)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以及采血困难者; |
20 | 20)经研究者判断遵从研究要求的能力差,未必能完成或未必能遵守本试验要求的受试者; |
21 | 21)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任何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